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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我们感受过青年作家陶连刚的《大漠英雄》。古朴典雅的武侠之风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青年作家袁方华的精彩亮相必定给我们以不同的艺术体验。无论是他极具功力的语言艺术魅力,还是他独特的艺术表现风格,必定让我们眼前一亮。两位青年作家的佳作必定会使我们享受一场语言艺术的盛宴。
董子亮
朔风(小说)
文/陶连刚
朔风冽冽,残阳如血。
城外官道上一片白茫茫,宋义手提一杆银枪,斜背身后。颜容憔悴,目现杀机。举目向城边望去,一辆马车仓仓皇皇驶来,宋义漠然守在路口,瞬间马车来到跟前,跌跌撞撞下来一高个黑脸大汉。身着丝绸,足蹬皮靴。平日里紫肉横铺,面现凶相,今日却栖栖遑遑,身有烟灰之色。此人正是当地恶霸黄有财,人送外号“镇地虎”。远望去城郊黄宅浓烟滚滚,火苗乱窜。黄有财扑通跪在宋义面前,“壮士,饶我一条狗命,看在我家小妹的面子上,放我一条生路。”宋义面色苍白,银枪微颤,决心难下……
时值深秋,宋义一路饥餐渴饮,晓行夜宿。正是:细雨湿枫林,霜重寒天气。不是路行人,怎谙秋滋味。不一日来到一市井城镇,正感肚中饥渴,巍峨眼前现一酒楼——醉仙楼。宋义登上二楼,将银枪倚在墙角,靠窗而坐。左顾右看,吵闹喧哗声不绝于耳。不一会酒保端上酒食菜蔬。宋义正自斟自饮,忽楼下街道上大声呵斥,旁人纷纷避开。楼下街道上竟有一穷苦民女披头散发,跌足狂奔,两条恶犬紧跟其后,后有两个凶奴恣意狂笑,旁若无人。平日里黄家凶狠霸道,旁边众人敢怒不敢言。宋义看后大惊,这民女早已衣衫褴褛,血迹斑斑,忽然绊倒在地,两条恶犬受到惊吓,一时呆立不动。随即狂吠猛然扑上,一只咬住肩膀,一只撕裂衣衫。宋义不再迟疑,纵身从二楼跳下。随手抄起一根木棒,猛打狗头。两只恶犬高声惨叫,立时逃窜。两凶奴呆立不动,扭身想逃。宋义几步赶上,踢翻在地。脊背上一阵乱打,两人惨叫高呼饶命。宋义心想两人平日里欺压乡民,无恶不作,定要二人吃番苦头。一手抓起一个,砰砰两声丢进楼下酒缸里。两人本已受伤,酒中再泡,更是惨叫不已。这民女惊吓过度,神志不清。宋义将她带到一僻静处,稍加安抚,慢慢询问,渐渐弄清事情原委。她家相公人称董二,种有几亩薄田,却与黄家为邻。恶霸黄有财近纳一美妾,为讨其欢心,想建一园林,将奇花异草,珍宝古玩充斥其中。黄有财遂欲出银五两购买董二田地。董二一家全靠这几亩薄田生机,好言推辞。黄有财怀恨在心,遂诬陷董二晚间翻墙盗其野果财物,告到县衙。县令收受黄家贿赂,责令拿人,董二在县衙受尽折磨,屈打成招。董二嫂去县衙探望,见丈夫遍体鳞伤,遂去黄家搏命讨个公道。黄家仗势欺人,未见人面却将两条恶犬放出。宋义听罢血往上撞,牙关紧咬,恨恶霸为非作歹、草菅人命。
突然听到酒楼下人声喧闹,马匹长嘶。抬头一看,烟尘乱抖。马上之人正是恶霸黄有财,手抓一条铁棍,手下十几人个个提刀拽棒,凶神一般。黄有财马上叫骂:“哪里来的混账泼才,敢在太岁爷头上动土,殴我家奴爱犬?”围观人立在街旁小声议论,宋义决心惩治这一恶霸,走出人群道:“是我要动你这泼才,又如何?”黄有财定睛一瞧,欺宋义身材并不高大,一阵冷笑,“天底下真有找死的鬼。”凶奴平日里欺压乡民,无恶不作,现在更是要讨好主子,将宋义团团围住。黄有财一声招呼,这些凶奴蜂拥而上。可他们又怎是宋义对手。宋义耍起一条棍棒,舞得旋风一般,打得这群奴才惨叫不已。黄有财自持身高力大,将铁棍迎头砸下,宋义举棒招架,咔嚓一声木棒断裂,铁棒擦肩而过。黄有财心中暗喜,步子迈进,身子前蹿,铁棒又朝宋义脑袋招呼来。宋义侧身躲过,脚尖轻挑,黄有财一时站立不稳,身子趔趄摔倒。宋义一脚踏紧黄有财胸部,提起醋钵般拳头,望黄有财脸上便打。黄有财眼前金星乱冒,脑袋嗡嗡直响。宋义存心吓他,佯装道:“我刚离家几年,你便这般欺我二哥二嫂,今天我要摘出你心肝,看看是红是黑。”说着撕开他胸前衣衫,摸出剔骨尖刀,比划着要剖开他胸膛。黄有财本已头晕目眩,此时更是魂飞魄散,急叫:“好汉饶命,饶我狗命。”宋义本无意伤他性命,便道:“若要饶你,须依我三个条件。”黄有财急道:“依得依得,三百也依得。”宋义逐一说道:“一、将我二哥从县衙接来,将他二人送回家。二、送银百两,供他二人疗伤治病。三、不得再打二哥田地主意。”宋义每说一条,黄有财便急道使得使得,赶忙依允。宋义放黄有财起身,黄有财赶忙招呼家奴抬轿去县衙接人,并准备白银百两。少倾,一顶轿子将董二接来,另一顶轿子抬董二嫂,并携银百两,送二人回家。宋义不放心,楼上提了银枪,送至董二家中方回。黄有财殷勤邀请宋义至醉仙楼饮酒作乐,宋义怎堪与这厮共饮,遂扛枪在街上闲逛。
小商小贩,沿街叫卖;杂耍卖艺,好不热闹。宋义沿街闲走,偶遇一江湖郎中,售卖膏药专治跌打外伤。宋义记挂董二伤势,遂买几副,再去董二家。走街串巷临近董二家,却见乡邻偷眼觑视,纷纷躲避。宋义狐疑不解,推开董二家柴门,却闻一血腥之气。宋义变色大惊,见董家小儿躺院内血泊中。房门虚掩,赶忙走进屋中,猛见董二躺在桌旁地下,董二嫂身在炕上头却仰面垂下,皆为利刃乱砍而死。宋义大叫一声,几近晕倒,捶胸跺足,一拳打翻一方桌。
掌灯时分,举目看月光惨淡,黑云虚掩;远望去枯树孤立,落叶萧瑟。宋义后背斜插一单刀,经董二田地,翻墙跃进黄宅。且行且躲,避开来往奴仆婢女。观察无人时来到大堂,翻身跃上二楼。找一灯明处侧耳倾听缝中偷看,三五枚画烛照得通明,一大圆桌摆满酒器果食,上首坐得正是黄有财,旁边紧搂一美艳妇人,发髻蓬松,绣袄微露,频频把酒,相言甚欢。对面坐一人乡绅模样,矮矮胖胖,醉眼惺忪。旁边站有两个侍女,咿咿呀呀唱个不停。正是:丝竹悠悠温柔乡,月黑风高杀人夜。想董二一家死的悲惨,宋义掣刀在手,寒光闪闪。一脚踢开房门,房内三人猛见宋义手持利刃天神般立在门前,瞬间呆立不动。随即侍女美妾尖叫逃窜,那乡绅夺门要逃,宋义无意伤他人性命,送上一脚,那乡绅连滚带爬滚下楼梯。宋义犹如一发疯野兽,刀光霍霍寒光闪闪,刀刀要恶霸性命,怎奈房中摆设甚多,黄有财连爬带躲,一时倒难以近身。慢慢将黄有财逼到死角,黄有财将身旁器物死命掷来,宋义一一打翻在地,眼看就要得手。窗口突开,一人着夜行玄衣,面蒙薄纱,贴身一道青光跃进房中。宋黄二人一时愕立不动,不知发生何事。却见这一夜行人携手一青光宝剑。剑气寒澈,步伐迅捷,牢牢挡在宋义面前。黄有财方才醒悟,见有人来救,拼命外逃。宋义越发急躁,刀刀搏命。忽见蒙面人两肩消瘦,身姿婀娜,依稀似曾相见。人转到窗口,恰巧一阵凉风吹过,竟将面纱吹起,露出半张脸。就这一刹那,宋义已然瞧见,“珠莲,是你?”宋义脱口而出,心中激荡。那几日一路同行,怎能忘记,近日更是不住涌上心头。黄有财也已看清,立时大叫:“小妹,你来得正好,快救为兄性命。”宋义愕然大惊,一时呆立不动,黄有财仓皇而逃。这一玄衣女子一言不发,整好面纱回眸凝视,目光悲切似曾有泪,随即携剑而去。宋义呆立楼上,半晌难以回神……
时值初春,弱柳扶风,嫩芽新冒;青波荡漾,人鱼相戏。宋义学艺初成,辞别师父,一路北上寻找义军。山峦丘陵,连绵不绝;林木清幽,郁郁葱葱。远处观望似有兔獾时隐时现。宋义年纪尚轻,童心未泯,藏树后扯弓搭箭,瞄准一野兔,嗖的一箭射中颈部,滚下山坡。宋义爬过山坡正要前去拾起猎物,后面一匹白马疾驰而过,马上之人竟附身拾起野兔,催马而行。宋义一时呆立,缓过神来,天下竟有如此不讲理之人。宋义大怒,高呼道:“再不放下,放箭射你白马。”前方骑马之人格格而笑,兜马回来,显然是一年轻女子。双眉修长,两眼清澈,姿形清丽,凛然一股英气。笑吟吟道:“这一大野兔,你一人怎吃得了,不如我们两人烤着吃?”宋义不由得看得呆了。两人虽有男女之别,但年纪尚轻,又是习武之人,不太拘于礼法。相谈得知,此女子小名珠莲,自幼离家学艺,今下山回家探视,再寻义军履行师命。偶然相遇竟然志同道合,言谈举止越发投机。自此两人一路北上,青年男女耳鬓厮磨,难免情愫暗生,芳心可可。后因各有事务安排,又再分开。
西望去残阳渐沉,朔风更紧。黄有财本欲舍弃家产携眷偷逃,怎奈被宋义截个正着,凄惶惶下跪求饶。宋义难忘董二一家惨死,又顾及此人乃珠莲之胞兄,一时难下决心。忽一梅花鹿仓皇跑来,见到宋黄二人,竟不惧怕,围着黄有财四处乱跑。黄有财侧首观看,忽然砰的一声,鲜血四溅,黄有财应声倒地,脖颈上插有一箭,抽搐片刻气绝身亡。宋义大惊,不知发生何事。远处驶来一匹黑马,马上正是县令幼子,手持一张弓,人称“花花太岁小霸王”。后面一群破皮无赖紧跟其后,手拿棍棒、锁链、渔网……
雪凛凛而下,远望去茫茫一片,深处足可没膝。宋义肩扛银枪,挑一酒葫芦,朔风中逶迤前行……
注:虽和大漠英雄1有相同的人物,但实际上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故事,没有刻意追求前后两篇保持一致。
作者简介:
陶连刚,男。临清市金郝庄镇第一中学教师,临清市作家协会会员。
个人文学艺术信念:一支笔,就是一个世界。
荧光(小说)
文/袁方华
后来,我给老同学徐慎说过:
我们离婚五年了,可前妻一个电话还是会让我丢盔弃甲、溃不成军。
前妻嘶哑的声音,就像细砂纸在玻璃上摩擦:
宁小丁,儿子带着蝈蝈离家出走,已经失联了一个礼拜……
蝈蝈是儿子上初中时,我买来送给他的一只金毛。
蝈蝈每时每刻都会用充满忧伤的眼睛注视着每一个出现在它面前的人。
五年前,我铁了心要和前妻离婚,我把所有都留给了前妻和儿子,我的所有也不外乎一个两室一厅还还着房贷的三居室;一辆已经开了五年的白色别克。剩余的房贷有我继续扛着,每个月给儿子三千元的生活费,直到儿子大学毕业。
我将日常衣物和我的书装进一个不大不小的黑色旅行袋。我拍拍手上的灰尘,准备去拎旅行袋,蝈蝈嘴巴抵着地板,胸腔里蠕动出几声嘶吼,呲牙咧嘴地护着旅行袋,不让我靠近。蝈蝈瞪大充满忧伤的眼睛看着我。我最后一次抚摸着蝈蝈毛绒绒的大脑袋,蝈蝈胸腔里又滚动几声低沉的嘶吼,已成为前妻的她恼怒万分,狠狠踹了蝈蝈,蝈蝈“嗷”一声痛叫,并不躲开,忧伤的眼睛不看我,也不看前妻,它惊恐的眼泪砸落在地板上,溅起轻微的尘埃。前妻夺过旅行袋,打开阳台上的窗,扔到楼下的草坪上。我斩断和这个家的所有血脉,所有关联,在蝈蝈忧伤的眼神里,净身出户,就像知了猴一样隐藏在黑暗里,一呆就是三年……
前妻无形之中扔给了我一枚“嘶嘶”冒着白烟的炸弹。
一切戛然而止。
我就像被按了暂停键,而时间却没有,依然咔咔有声的前行。
窗外,一辆白色的救护车呼啸而过,并没有鸣笛。我看了一眼,医院的救护车。医院医院。看来有精神病人跑出了病房,这辆救护车是在实施抓捕病人任务,其实,精神病院防护森严,各种精密锁具层层把关。很少有病人能够跑出去。这些都是我老同学徐慎告诉我的,他任职于医院,心理疾病咨询师。
我和徐慎见面的地方是在西郊一座废弃的水塔。本来,我蛰伏的那三年从来没有使用过手机,就连投稿都是用手写版。以前的同事、朋友、同学都失去了联系。直到我在书店邂逅了陈陌,我才重新买了一个手机,补办了以前用过的那张手机卡,三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已经足够被遗忘、被淹没了。不过,那些同学里,只有徐慎还记着我,偶尔还联系。
那座废弃的水塔就像从里到外已经开始衰败、糜烂的巨大蘑菇。水塔向阳的地方站满了成片的向日葵,安静的向日葵们扶老携幼、摩肩接踵,低垂着沉重的头颅,追逐昏黄的太阳。水塔后面是陵园,此刻的墓地就像安静的港湾,那些新旧交替的坟头就像停泊在此的船。天色已经暗下来,空气里有一种刺鼻的水腥味,水池里是一汪水波不兴的黑水。石台上有用过的卫生巾和避孕套,掩盖在枯萎的干草里。这里是一个适合野合的佳地。我拿了几本发表有我中短篇小说的省刊给徐慎。徐慎递给我一颗蓝将,自己叼在嘴角一颗,我们都被淹没在淡蓝色的烟雾里。
徐慎哗啦哗啦的翻看着小说:宁小丁,士别三年,当刮目相看哈。
我一笑:如果你狠心苦修三年,无论做啥都会成功。
徐慎弹掉烟灰:你就是为这离婚的?代价是不是太大了?
我长叹一声:非也,我只是不想像以前那样过下去了。
徐慎笑,你这不是壮士断腕,这可是断头之勇,我们每个人都这样活着,你究竟为了什么在这个关口而离婚?
我将烟蒂弹进废水池,凄凉一笑:
一切都过去了,还能再说啥?
能说出口的苦难根本就算不上苦难。
天天面对着一个十几年没有性生活,没有拥抱,没有亲吻的女人,我又如何不生出反抗之心?当初,我厚了脸皮诞着脸去求她,施舍给我一次半次性爱,可时间久了,我也倦了,我宁愿在黑夜里背对着她手淫,弄的自己汁液四溅也不肯再去轻贱自己。再后来,我再也无法勃起,似乎,失去了男性的功能。
就算我脸皮厚似城墙拐弯又如何?就算我浑身是铁又如何?又能捻几颗钉?又能被这种冷漠消磨几年?就算内心如岩浆般炽热,早晚也会冷却,沉入绝望的黑渊。何况我的心只是三十七度半的血肉,这种事,我又怎能给徐慎说出口?又怎能给岳父、岳母,大舅子哥、小姨子说出口?
所以,我只能咽了。
徐慎打量着这座废弃的水塔,问我:
宁小丁,你怎么选这么个破地方?
蓝色的烟雾里,我虚眯了眼睛:
我喜欢这废弃的水塔,我感觉这座水塔就像一个从里到外已经开始糜烂的蘑菇,糜烂过后,就是另一种新生。那年我和陈陌从冠县梨园看梨花回来,我带回很多萤火虫,放生在这水塔里,可可喜欢萤火虫,我过几天就要带着可可和陈陌来这里看萤火虫。
徐慎感觉不可思议:不会吧?萤火虫都快绝迹了,再说了,只有南方靠水边才会有萤火虫,咱们北方并没有萤火虫。
我自信满满,凝视着陵园里一座新修的坟,坟头压着黄色的烧纸,地上凌乱着还没有褪去颜色的纸钱,白色的引魂幡插在坟头,在风里呼啦啦的翻飞,坟前立了碑,但石碑是空白的,很突兀的空白,一个字也没有:
你就睁大眼睛看着吧,
直到黑暗淹没了水塔,萤火虫还是一只也没有出现…
可可是陈陌的女儿,一直跟陈陌姓,我搬去陈陌那里住以后,可可质问陈陌:
妈妈,为什么别的小朋友都和爸爸姓,我却和妈妈姓?妈妈,我也要和爸爸姓宁!
陈陌笑着征求我的意见:宁哥儿,可可要跟你姓宁呢!
我举起可可往高处扔,接住,再扔,可可就在我一扔一接里快乐尖叫:
那就跟我姓宁呗!
陈陌就笑,笑着的陈陌瞳孔漆黑如点墨,就像神秘而吸力强劲的黑色漩涡。
我一直一直认为,陈陌和可可的出现,一定是上天对我的补偿,可可是我的天使,陈陌也是。
可可每天睁开眼睛就会抱着我的脖子喊我,爸爸,抱。穿着白色睡裙的陈陌倚在门框上看着可可被我举高高发出阵阵开心的尖叫,看着可可骑马一样骑在我背上,将她的小脚丫踩在我脸上,陈陌看着看着,就湿了眼睛,就扭头流泪,然后偷偷抹掉眼泪,咬着唇冲我笑。
其实,每当可可喊我爸爸时,我无数次将可可举高高时,我总会想起我的儿子宁远,幼时的宁远也会抱着我的脖子喊爸爸,也会把我骑在身下,或者骑在我脖子里当马。可可越喊我爸爸,我心里就会越尴尬,就会越难受,反应有时就会慢一拍,细心的陈陌看出了我内心的变化,偷偷告诉可可:
可可,不要一直喊爸爸哦,一天喊几次就好。
可可的眼泪随即溢满和陈陌一样有着黑如点墨的瞳孔,可可咬着小嘴巴:
妈妈,爸爸不喜欢可可吗?不喜欢可可一直一直喊爸爸吗?
我不知道宁远是从哪一年改变了对我的称呼,不再喊我爸爸,而是不远不近地喊我爹,这个过去式的、土得掉渣,难以下咽的称呼,直到后来,我和前妻离婚,宁远就称呼我为傻逼了。
可可还没出生,陈陌的前夫就因白血病离世,在我未出现之前,可可从来没有见过她爸爸,每当可可追问陈陌,爸爸去了哪里时,无计可施的陈陌就编了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理由:
可可,爸爸出门去给你寻找萤火虫了,可可长大了爸爸就会回来,带着可可和妈妈一起去看萤火虫。
可可从小就喜欢萤火虫,喜欢那种濒临灭绝的、在暗夜里会发出微弱的、淡淡黄色光晕的黑色小昆虫。但只限在电视里的动画片里。可可从记事起,就无时不刻的盼望爸爸会再某一天突然出现,带着自己和妈妈去远方看萤火虫。
我出现在可可的世界以后,可可上学放学必让我接送,必让我送到她教室,她总会昂着骄傲的小脑袋和她的同学说:
看到没?我爸爸回来啦,我爸爸还要带我和妈妈去远方看萤火虫呢!
我懂可可的小心思,我逼着自己快速无痕的融入到角色里,因为今年春天我带着陈陌去冠县山谷看梨花时,答应过陈陌,要视可可为己出。那天夜色微凉,在星月隐去的夜,星星点点的荧光浮现,在莹白的梨花飘零的夜,我凝视着陈陌,郑重的允诺她,陈陌搂着我,瞳孔在夜色里黑亮黑亮,瞬间就起了我难以抵抗的漩涡,漩涡很快又席卷一切,生成巨大的风暴,我眩晕了一下,就陷落进去,陷落进去…
我的手机铃声响起,是陈陌。
我缓缓吐出一口淤积在胸腔的浊气:陈陌,
陈陌还是以往不紧不慢的语速:
宁哥儿,你干嘛去了?厨房里的烟机都忘了关?我和可可等着你回来吃饭呢!对了,家里的红酒没了,你顺道捎一箱回来。
我哄睡可可,洗完澡走进卧室,长发散披,身穿白色睡裙的陈陌还没睡,她姿态优雅的坐在床头,握着高脚杯,玻璃杯里的红葡萄酒散发着红宝石一样的光辉,陈陌端起另一杯红酒,递给我,轻轻和我碰杯,玻璃杯发出叮的一声轻响,我晃动酒杯,轻抿,回味唇齿间的酒香,陈陌微笑:可可睡了?我点点头,陈陌带着一股我熟悉的暗香袭来,手指微凉,轻抚我的脸颊上已生成水泡的烫伤,我疼地倒吸一口凉气,“嘶”,陈陌凝视着我,黑色的瞳孔风生水起:
宁哥儿,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能让你如此失态?忘关抽油烟机,还被热油烫到?
我没有隐瞒陈陌:
我做饭时接到她的电话,她告诉我,我儿子背着画板领着金毛蝈蝈已经失联了一周。
陈陌墨黑色的瞳孔骤然收缩,她擎着酒杯的手抖动了一下,一滴艳红的酒液溅出倾斜的高脚杯,滴落在她交叠在一起的膝盖上,那滴晶莹剔透的红酒在她雪白的肌肤上欲滴未滴,陈陌眼眸里暗生警惕,弓起食指弹落酒液:
宁哥儿,我不希望可可再次受到伤害。
我和陈陌当初只领了证,并没有办宴席,极端低调。我们婚后不久,也就三个月左右吧,儿子宁远伙同他同学王天宇半路埋伏了陈陌和可可,当年十五岁的方远没怎么着陈陌,却出其不意的用画画的朱砂泼了可可一脸一身!年幼的可可尖叫一声,大哭不止,连夜高烧不退,陈陌铁了心要报警,我怎么都拦不住…
陈陌按熄台灯,声音随着黑暗而来:
睡吧,你明天回去看看,你也别太过担心,宁远毕竟十八岁了,他肯定有我们所不了解的远方。
我感觉自己就像纸片一样没有重量,陈陌挤进我的怀抱,湿润的唇就像吐水泡的小鱼一样,带着残留的酒香,在黑暗里清凉凉地吻我的下巴:
宁哥儿,我和可可都爱你,需要你,再也离不开你了。
红酒、香水一直是陈陌的暗示,对于性爱的暗示。从去梨花谷看梨花时的第一次是这样,到现在一直是这样。我和陈陌在一起后,我感觉她对于性爱的依赖要远远大于精神的依赖。陈陌用红酒和香水唤醒我冬眠了的性能力,并成功开发出了令我自己都难以置信的性潜力,在她唇齿间的淡淡酒香里,在她打开的身体无处不溢出的香味里,我就像一台经过大修后马力强劲的打夯机,逢山开路,遇水搭桥,“咣当咣当”一路将我和陈陌送上性爱的巅峰…
可我今天无论怎样调整都不在状态,我的打夯机处于半熄火状态,疲态尽显。陈陌意轻叹一声:
宁哥儿,睡吧!
我明白她的意犹未尽,可我的心根本收不回来,脑海里回荡着儿子各个时期的影子…
陈陌依偎在我怀抱里,微凉的手指划过我的肌肤,带来一种我所深感陌生的如触电般地颤栗:
宁哥儿,我在转盘路和人合伙盘下了绿色庄园酒店。我打算让你去接手我原来在振华地下超市的那间茶室。
本来我有些蠢蠢欲动的内心,忽然一窒:
陈陌,你知道的,我这么多年一直有社交恐惧症,恐惧去人多的地方。
陈陌当然知道,我离婚后就像一个囚徒一样,离群索居,躲在黑暗里蛰伏了三年,这三年除了书店,我从没有去过公众场合,我害怕和人打交道,因为我有社交恐惧症,一种对于未知的恐惧。
我没离婚前在一家设备制造企业做一名工艺员,按时上班,按时下班,我每天背着包去挤公交车,人一多我就会眩晕,心跳加速,恨不得插翅而逃。好在我还有另一个只属于我的文字世界,我在公司干了近十年,依然是一个大头兵,前妻恨铁不成钢,对我不冷不热,我都怀疑我是不是幻了精神分裂症,初识陈陌时我就告诉过她,陈陌理解我的心:宁哥儿,你就在家收拾家务,做好咱们的后勤保障工作,闲了就写你的小说,我可是你第一粉丝哦!
我在那家设备制造企业别的没学会,就学会了一种特殊技能,利用一根弯成钩状的钢丝,捅进锁眼,左右晃动,咔嚓一声,锁簧弹开。这是我在车间实习时,我师傅教给我的。我发誓,我从来没开过别人的锁具,我享受我的意识随着那根弯成钩状的钢丝进入未知的黑暗,左右晃动,试探着触动精准而紧密咬合在一起的锁簧,然后就是那声让我心情愉悦的咔嚓一声,甚至超过了余音绕梁的音乐,这也许是除了文字外,我唯一的癖好吧!
我沉默了一会,握住陈陌在我肌肤上跳跃的手指,问出我的疑惑:
那可可呢?谁接可可上下学?衣服谁洗?饭谁做?家务谁做?雇保姆吗?
陈陌的手指一下一下的在我手心轻点:
宁哥儿,别这么严肃嘛!这些还是要你亲力亲为,你有时间去茶室看看就行。
我突然明白了陈陌的苦心,她是怕我闲下来胡思乱想。我的心松动了一下,一束光照耀进来,儿子离家出走所给我带来的负面情绪慢慢消融:
好,我答应你。
陈陌用她的指尖轻点我的指尖,和我若即若离的碰触,咬着我的耳垂低语:
宁哥儿,在她湿漉漉的喘息声中,我的思绪立马被调动起来,我感觉我的手指就像那根我用了多年的,弯成钩状的钢丝,探索着陈陌的身体,只为了触动精准而紧密咬合在一起的锁簧。
陈陌漆黑如点墨的瞳孔又开始旋起风暴,呼啦啦裹住我,让我沉进去,沉进去,在她唇齿间残留的酒香里,在她四溢的香味里,我的打夯机突然打开引擎,在陈陌的惊叫声里,马力强劲,咣当咣当一路攀缘而上…
三年前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夜,我给妻说:
咱们离婚吧!
正刷抖音的她侧卧在床上,状似吸食毒品,她头也不抬:
无聊!
我从床头拿过白天打印好并签完字的离婚协议书放在她面前,她收起手机,戚了眉,并不看离婚协议书:
你早就有了预谋?我还真低估你了!你外面有女人了?
我郑重摇头,从没像现在这样凝视着她,这个陪我一起走过了十八年十个月零二十三天的女人,岁月已经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她的法令纹入肉三分的深刻,她也顶着灰败萎顿如葡萄皮一样的大眼袋凝视着我,我并不躲闪,声音及轻及薄,毫无重量,却又绝不肯妥协:
我只是不想这样过下去了。
她冷笑一声,低下头去继续刷抖音:
可这一切真的出乎她意料之外。更出乎所有认识我的人意料之外。他们不懂一向懦弱、习惯了妥协的我,为何到了这个要命的关口却铁了心的要离婚。年迈的父母见无法挽回,扔给我一句狠话:
你死到外面也别回来!祖坟里没有你的地儿!
现在这世道,活下去那么难,谁还管死后埋哪里啊!
父母都是退休教师,退休金高的令人咋舌,退休后的父母日子过得像神仙,游山逛水,或者在家养生,出门跳广场舞,他们也就是说说狠话而已,哪顾得上我的死活啊,就算我死了他们都不会死。
儿子宁远送我一句话:
宁小丁,你就是一个傻逼!
傻逼就傻逼吧,在他眼里,我早就是一个以傻逼的失败透顶形象存在了。
岳父、岳母、大舅子哥轮番上阵,试图劝我回头,言语无效就恶语相加,破口大骂,失去耐性之后就动拳头,动酒瓶子,我活死人一样,不动,愿骂就骂吧,愿打就打吧,前妻并没有哪里对不住我,我在这个要命的、人到中年这个关口放了她的鸽子,挨顿揍怎么了?流点血又能怎样?前大舅子哥和前妻耳边都长了一个略小于小指肚的栓马桩,不过,前妻在右耳,前大舅哥在左耳,一旦愤怒,立时充血艳红如朝天椒。前大舅哥的酒瓶子落在我脑袋上,我并不躲闪,酒瓶子碎了,绿色的玻璃渣子茬口尖锐,如狼牙交错。好大一会儿,我迟钝的神经末梢才传给我木木钝钝的疼,我感觉有无数条温温热热的爬行动物从我脑袋里爬出来,又顺着我的脑袋,我的脸颊蜿蜒曲折而下,我依然不悲不喜,目光迷茫而冷淡,仿佛挨酒瓶子的是他,而不是我。
我彻底杀死了以往的自己。我辞了职,取出所有住房公积金,不过就十一、二万的样子,再次分给了前妻一半。我在城郊租了一间阁楼,带天窗的那种,下雨时会漏雨,但能看到漫天繁星,或者清冷的月光,这已足够。
我从书店买来几百本中外名著,日夜苦读,或者俯在写字台上写小说。我要用余生做一件我喜欢的事情。
我自己蹲在洗手间,用电动理发器,在黑暗里,一下一下,摸索着剪掉自己的长发。现在的头发和胡须就像灵魂里突然觉醒的寂寞一样疯长。
我极端自律,自律的就像一个自己给自己上弦的玩具,不说话,“咔咔”沿着自己给自己设定的圈一直走,一直走…
半年还没过去,我就头疼难耐,我知道这是神经衰弱的前兆。我不能这样下去了,不然我会玩废了自己,我就跑到外面买来一堆名牌锁具,正牙、反牙、十字花的都有,还有那些大牌密码锁。从此,我白天看书,晚上就躲在黑暗里,也不算是黑暗,因为还有星光和月光从天窗投进来,就像幻灯片,就像可可一直深深渴盼的荧光一样。
我在星月光影里摸索着锁孔,然后把弯成钩状的钢丝慢慢插进锁眼,整个心思跟着钢丝钩一起进入那冰冷、黑暗却秩序森严的钢铁世界,试探着,摸索着,左右晃动,触动紧紧咬合着的锁簧,卡巴一声,我感觉我的肉体和灵魂就像瞬间攀爬到了快感的制高点,然后就是疲惫过后的放松…
振华地下超市永远人如潮涌,喧嚣无比,三年前我没离婚是这样,三年之后还是这样。陈陌拉着我的手,我不由得吞咽了一口唾沫,以前那种想要插翅而逃的感觉再次出现。被陈陌握着的手心一团汗津津的濡湿,走在前面的陈陌感觉到了我的异常,停下脚步,等了我一拍,和我并行。身穿白色紧身v领鱼尾裙的陈陌高束了丸子头,斜插了我当年在梨花谷给她做的木钗,脚踩白色半高跟马丁靴的陈陌冲我轻笑:宁哥儿,你已经破茧成蝶。
我闭上眼睛缓缓吐出一口浊气,我一直一直知道,人是群居动物,谁都无法例外,除非死人。那三年里,我唯一去过的人群聚集的场合是新华书店。在那里,我遇到了陈陌。
目光无意中瞥见前妻接着电话快步而来,我和前妻的目光隔空相撞,有一种我无以言明的东西穿破时空呼啸而至,击中我,我不由得退后一步,接电话的陈陌来不及收住脚步,避无可避的撞在我背上,前妻的脚步并无一丝一毫停顿,快步离开。陈陌理理被撞乱的头发,看了看前妻远去的背影,抿唇一笑:
宁哥儿,失态了哦。
唉,我还是做不到让往事随风而散。哪怕平心静气的修炼了三年还是如此。
我盘腿坐在宁远的房间里。其实,只要我想去,没有去不了的地方,所有锁具在我面前形同虚设。
我在香烟缭绕里凝视着那面墙,那面宁远从小到大涂鸦了十几年的墙壁。这整座墙就是他的画布,写满长长短短的句子,画满各种诡异的植物,手掌上绽放出的妖艳的花,花朵上哭泣着的脸,各种变形了的、肢体残缺的人物速写,各种山妖精怪,在整座墙上纠缠,凌乱,旋转,就像一股将要形成的十二级风暴,扑面裹挟了我,呼啸而去…
另半面墙是宁远的简易鞋柜,放满他各个时期穿过的鞋子,宁远好鞋,懂事后就喜欢各种各样的运动鞋,另半面墙挂着宁远戴过的各种样式的棒球帽,有着能遮住半边脸颊的长长帽沿的棒球帽。
宁远是一个从小就很叛逆的男孩,小时的宁远怕黑,晚上不敢一个人入睡,需要我搂着才能入睡,即使入睡了也要用八爪鱼一样的小胳膊紧紧搂着我,我一旦翻身他就会睁开惊恐的眼睛哭泣。长大了的宁远晚上睡觉虽然不再需要我陪伴,但他房间里的灯都像不眠的眼睛一样直到天亮…
各个时期的宁远就像被时光剪辑过的特写画面,背景虚化至空无,一帧帧出现在我面前,欢笑着的宁远,叛逆的宁远,沉思的宁远,画画的宁远,和蝈蝈嬉闹的宁远,充斥着,穿梭在整个房间,于无声中喧哗,于静默中欢笑或者忧伤,一声突兀的手机铃声响起,我眼前所有幻象成为虚无,只至还原成空荡荡的空,另我心酸。是宁远遗落在床头的手机发出的铃声。
我拨打了宁远的死党王天宇的电话,手机铃声响了三遍王天宇才接电话,我询问了宁远的消息,王天宇告诉我,他只知道宁远要去追寻他内心的远方,至于宁远要去哪里追寻追溯,宁远没告诉过他,但宁远追寻远方的最后一站肯定是去西藏。我又和王天宇聊了几句,王天宇安慰我,宁远内心严谨细致,他只想去西藏写生,并非离家出走,不要为此担心。我心里松动了一些,问他,那他怎么不带手机呢?反而带着金毛蝈蝈?王天宇可能是在操场,他那边有人大声喧哗,他说宁远恨手机,至于宁远为什么恨手机他就不知道了。王天宇在手机里沉默了一会,我还以为他挂断了手机,他突然说,叔叔,我在手机里嗯了一声。王天宇又沉默了足有一分钟,我捏着手机,抽出最后一颗蓝将,还没有点燃,王天宇说,叔叔,三年前用朱砂泼了那个小女孩的,是我,而不是宁远。王天宇又说,当时宁远犹豫不决,我抢过朱砂顺手泼了那个小女孩。
我缓缓吐出一口浊气,王天宇给了我接受的时间,叔叔,宁远不是你们所想的那样…
如果陈陌执意上诉,他们终将会承担应有的民事责任,面临被拘留、终生留下案底的局面,两个孩子就毁了。宁远站了出来,一力承担,咬定泼可可的是自己,王天宇只是随行。派出所召集了陈陌、前妻、王天宇的爸妈协商处理这件事。
陈陌一直一副为母则刚的强势:祸不及家人,那么小的孩子都下的去手,就要承担责任,接受惩罚!赔钱?陈陌冷笑一声,你们看我像缺钱的人吗?
事情陷入僵局。这是我和陈陌的第一次危机。我不能让宁远毁了,虽然宁远早就不认我了,可血浓于水的血脉还在。
最后一刻,陈陌不再上诉,而是要求宁远真诚向可可道歉,宁远也接受了这个决定。宁远的目光平静的不像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医院输液,由我照顾着。这件事陈陌不让我出面,由她独自处理。
宁远无视我,瘦瘦高高的他鼻梁上一如既往的架着那副黑边眼镜,依然戴着他喜欢的黑色长帽檐的棒球帽,脚蹬飞人牌白色深腰运动鞋。长长的帽檐遮住了宁远的半边脸,我看不清宁远的表情,可可瞪大惊恐的眼睛,宁远变戏法一样从兜里掏出一颗棒棒糖,可可用那只没有输液的手接过来,笑着说,谢谢哥哥。宁远伸出瘦长的手指摸摸可可的小脸:可可,对不起。
我知道,宁远是一个一念成佛,或者一念成魔的孩子,善与恶,皆在他一念之间。宁远虽然叛逆,性格孤僻,但他是一个心底善良的孩子,从小就这样。宁远从小就喜欢小动物,喜欢小猫小狗,路上遇到流浪猫或者流浪狗,都会喂它们,出门遇到老人或者伤残人士乞讨,总会把身上的钱物送给他们,宁远和前妻去菜市场买东西时,从不让前妻给老弱的摊主讲价,一开始前妻并不知道宁远的心思,买东西讲价是前妻的强项,似乎也是她购物的乐趣。宁远和前妻大闹了几次后,前妻就不再当着宁远的面给人讲价了。
我起身打开窗子,风呼啦一声闯进来。
身穿白色羽绒服,戴着一顶红色绒线帽的可可就像一个小天使,路边有人卖棉花糖,白色的,蓬蓬松松的就像天上的云朵。可可停住脚步,仰着脸,大眼睛黑白分明:爸爸,我要吃棉花糖。
我牵着可可,可可调皮的在马路牙子上摇摇摆摆的走,不时咬一口棉花糖,蔷薇色的夕光水一样洇过来,可可停住脚步,唤我,爸爸。可可的鞋带开了,我蹲下,给可可绑鞋带,可可抱着我的脑袋,漆黑的瞳孔就像白瓷盘里的黑葡萄:她把棉花糖递过来:爸爸,吃糖。我虚咬一口:真甜!可可霸道的一如陈陌,棉花糖抵在我嘴巴上:要真吃!
我咬了一口棉花糖,可可才继续在马路牙子上摇摇摆摆的走。我又想起宁远上小学时,我也是这样牵着他的手接他放学,他也和可可一样,在马路牙子上歪歪斜斜的走,边走边唱:沿金桥,沿金桥,掉到河里没人捞…
如今宁远下落不明,我却牵着别人的女儿,我不由得悲从心起,可可仰着小脸问我:爸爸,我宁远哥哥去哪了?我的心一窒,此时夕阳溅落,红艳、圆润、光洁,如一枚成熟的果实悬在圆盘中,天边紫色的暮霭衍生。
我蹲下来,抱紧可可:哥哥去远方画画了。可可懂事的点点头:我宁远哥哥不喜欢我吗?我捏捏她婴儿肥的小脸,哥哥当然喜欢可可啊,哥哥回来还会带棒棒糖给可可吃,还会教可可画画呢。可可就筋起鼻子开心的笑:爸爸,明天我生日了,可我真的很想看到萤火虫,好多好多屁股上会发光的萤火虫。我点点头,我一定会满足可可的心愿。那次我和陈陌去看梨花时,陈陌并没有带着可可,陈陌把可可送回娘家了。为此,我一直埋怨陈陌。我掏出烟盒,发现没烟了,路边正好有一家小超市:可可,我去买包烟,可可乖巧的坐在女贞子树下的连邦椅上,踢他着小皮鞋,吃棉花糖:我等爸爸回来。
我吸着香烟,躲在站牌后面看着可可的背影,我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很邪恶的念头:可可如果找不到我会怎样?陈陌如果找不到可可会怎样?一直认为自己是成功人士的陈陌会不会也有一种失败感?会不会也像我丢失了宁远一样魂不守舍,焦头烂额?
烟蒂烧到了手指,我的心一疼,此时的可可丢了棉花糖,带着哭腔呼唤我:爸爸,爸爸…
我又想起宁远小时猛然惊醒后哭着喊我:爸爸,爸爸,
这个敏感的小人抱着我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爸爸,你不要可可了吗?…
我不敢和可可对视,我蹲在可可跟前,此刻,我比可可矮,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矮…
我不知道是什么突然让我的心变得如此黑暗,如此卑鄙。是的,我的人生是失败的人生,也是痛苦的人生,可我为何要把我的痛苦、我的不幸、我的黑暗强加给陈陌和可可?她们都是上天给我的天使啊!我为此痛苦,为此自责,也许,我只配像臭虫蟑螂一样,呆在黑暗里,不配享有这些幸福,这些光明。
可可穿着白色的小睡裙,躺在天蓝色的床单上,盖着米黄色带有松鼠卡通图案的小被子。可可闭上眼睛,片刻,她又睁开眼睛:爸爸,你可以等我睡着了再去妈妈那里吗?可可怕黑。
我像小时候搂着宁远一样搂着可可:可可,今天晚上爸爸搂着可可睡。可可翻个身,张开小胳膊,搂着我的脖子,笑着闭上眼睛,可可长长的睫毛像极了陈陌,蝴蝶的翅膀一样,轻微的忽闪着,忽闪着。可可白天受了惊吓,睡得并不安稳,小小的身体不时的战栗一下。放在床头的手机被我设置到了静音,手机提示灯闪烁着,我知道是陈陌给我发的信息,我悄悄看了一眼手机,陈陌只发了一个大大的问号,我给她回,可可睡不安稳,今天晚上你自己睡吧。
门锁轻不可闻的转动了一下,陈陌带着我所熟悉、我所迷恋的香,挨着我侧卧着躺下,柔软的手臂触角一样围过来,咬着我的耳朵:宁哥儿辛苦啦!
可可的床很小,就算我和陈陌侧着身睡依然很挤,陈陌的乳房就像两枚丰硕的果实,紧贴着我的后背,我感觉后背有闪电划过,有了一种烧灼感。我知道,不光陈陌贪恋这种感觉,我也贪恋。自从宁远出生,我和前妻就再也没睡过一个被窝,一张大大的双人床,摊着两个同床异梦的人……
耳畔是陈陌轻微的鼾声,夜变得粘稠,变得迟滞,我像一条鱼一样搁浅,张着嘴巴,无法呼吸。
我约了徐慎在“蓝鲸酒吧”见面,因为徐慎说了,打死也不去那废水塔了,蚊子都给轰炸机似的不说,还挨着陵园,瘆得慌。所以,我就约了他在蓝鲸酒吧聚聚。其实,我就想问问徐慎,为什么我的心会突然变得阴暗,变得扭曲?
徐慎很委婉的给我说,最好跟我去单位详细查一下。这需要做一堆调查卷。我怀疑你独处的那三年留下了精神方面的隐疾。我撇撇嘴角,这太好笑了。
我手机铃声响起,是陈陌:
宁哥儿,在哪呢?
和老同学徐慎在蓝鲸酒吧玩呢,你来吗?
陈陌拒绝:
不了,还有一摊事儿呢,你们好好玩吧,记得早点回家,可可自己在家写作业呢。
我收起手机,徐慎的目光意味深长:
没想到你经历了那么多磨难,居然还会相信爱情。
我苦笑笑,我才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主儿。不然,我也不会隐在暗处一呆就是三年。如果陈陌不出现在我的世界里,我还会一直那样呆下去,直到死。
我们蹲在马路牙子上吸烟,徐慎吐出一个烟圈:
你这么一说我对这个陈陌挺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女人能把曾经沧海难为水的你迷成这样?
夜风起了,女贞子椭圆的树叶影影错错,摇碎一地昏黄的灯光,我一根根的揪下巴上的胡茬:
我是在书店遇到的陈陌,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心里就像滚过一道惊雷,不是因为她的美,而是她就像从我小说里走出来的一样。无论神情妆容还是举止,没有一处不神似。赶时间的她当时正为可可找那本《一千零一夜》。她接着电话,一本一本的扒拉,我几乎在书店里泡了十年,对那些书熟悉的就像身上的汗毛,
有男人歇斯底里的吼骂声传来,一个八九岁的男孩哭叫着跑过来,那男人几步追上男孩,一脚将男孩踹翻在地,男人怒睁双眼,须发刺猬一样根根倒立,狠踹在地上翻滚哭嚎的男孩:
我让你跑!我让你跑!
摔在地上的男孩并不服软:
就知道揍人!你就知道揍人!
披头散发的女人跑过来,拉住暴怒的男人:
你想把孩子打死啊,这日子没法给你憨没爹的过了!
男人挣脱女人,巨大的力使女人也摔倒在地,男人又踹向刚爬起来的男孩,我一把拉过男孩挡在身后,凝视着那个男人,一言不发,暴怒的男人指着我骂:
我揍自家孩子管你屌事!滚!
结果,我挨了那傻逼男人一拳头,有人报了警,男人一家被带走了。
徐慎在附近药店买来创可贴,帮我贴在腮帮子上,我不由得“嘶”的倒吸一口冷气。
陈陌看着我的狼狈相也笑我多管闲事。我苦笑笑,并不多说什么。只是他们并不知道,我也那样打过宁远,我不想再有第二个宁远和第二个宁小丁被生活复制粘贴出来。
第二天,那个打孩子的男人横死街头。消息是徐慎告诉我的,死了就死了,与我何关?我自己都自顾不暇,哪有闲心管这?徐慎絮叨不休,那个男人死的很蹊跷。
死的是很蹊跷,他是深夜被一辆红色桑塔纳撞死的。可车主并不知情,可能是凶手偷了车,深夜撞死了他,又锁好车门从容离去。但车上并没有留下指纹和撬锁的痕迹,那个地段并没有摄像头覆盖。这不是该我操心的事,我左耳进右耳出,过一遍就算完。
我去香江买东西路过那个地段,蓝鲸酒吧门口,正是男人打孩子,我也被他捎带着打了一拳的地方。发现肇事车辆还停在那里,我特意看了一眼车门锁,车门锁并没有被外力破坏,依然完好如初,凶手极可能和我一样精通钢丝钩开锁之道,像这样的车锁我大概十几秒钟就能打开。钩开打火锁可能要费点时间,如果用特制的双面钢丝钩也就几分钟之内吧。
我做了可可和陈陌爱吃的菜,陈陌买来生日蛋糕,庆祝可可的生日。
光着脚丫、脸蛋红扑扑的可可爬到我的膝头,抱着我的脖子咯咯笑着:
爸爸,我好想看到很多很多的萤火虫。
我打个一个响指,安排!可可,闭上眼睛,看看爸爸给你的惊喜。
我把闭着眼睛的可可和陈陌从光明领到黑暗,那些吸收了光源的荧光材料在黑暗里散发出黄褐色的荧光,我在香江大市场买来一堆荧光五角星、小水母等饰物。我用这些小饰物在整面墙壁上拼成海的女儿的图片,又将那些五角星剪成萤火虫的样子,用及细的丝线高低错落的固定,有风从窗子而来,就像一只只萤火虫在黑暗里飞,可可开心的尖叫不止,在荧光闪烁的黑暗里追逐着那些飘飘荡荡的萤火虫…
而我和陈陌的卧室被我布置成梨园的样子,山谷、树木,花瓣,草丛,溪流,蝴蝶,蜜蜂,帐篷,云朵,当初抛锚了的车,我和陈陌,还有可可,这一切是那么的唯美,美的让人荡气回肠,美的让人心疼,美的就像一个泡沫,似乎,一阵风袭来,一眨眼的刹那间就会破灭成一片虚无…
我在陈陌无处不溢出的香味里,在她唇齿间残留的红酒果香里疯狂的要她,不知道是汗珠还是泪珠,滴落,陈陌在我身下颤抖,她紧紧的搂着我,牙齿闪亮,如一头迷失方向的小兽,眼神迷离的她在我身撕咬,吮吸,种下一朵朵青紫色的花,她在我耳边呢喃:
宁哥儿,你怎么哭了,你的眼泪好咸…
可我却从梦中惊醒,荧光图案和悬着的萤火虫失去了光源照射,早已经荧光黯然,渐次淹没于无尽的黑暗里。我梦到我坠入我拼制的一朵莲花里,我贴着一瓣瓣莲花里壁的脉络游走,寻找出去的路,莲花瓣于瓣之间都有一把锁,我反复摸索着,可我却打不开那些锁,我就像一只小虫子一样左右冲突着,转眼,莲花瓣又变成一张张脸,前妻的脸,王天宇的脸,须发皆立的脸,相互纠缠着、旋转着,呼啸着,裹挟了我,正绝望之际,只听“叮”一声,莲花上方隐现一点荧光,淡绿、亦或褐色的荧光,旋起旋灭,馀光霭霭,归于寂无。“叮”,又一声…
时间是凌晨二点钟。我再也没有了睡意,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突然屏幕亮了起来,我怕手机铃声惊扰陈陌,我指尖一滑,迅速拒接,并看了一眼,是徐慎打来的电话。徐慎半夜给我打电话干嘛?我一肚子疑问。
徐慎约我在废弃的水塔有要事要见我。
下弦月还在,月光如及轻、及凉、及薄的雪,落在废弃的水塔,落在那些低垂着头颅的向日葵们,落在陵园内那些爬满野草的坟头上,坟头前的墓碑就像沉默着的帆,偃旗息鼓的帆。那座新坟前的墓碑依然没有字迹,还是一片空白,极为突兀的空白。我久久的凝视着那座新坟,有一种熟悉至极的感觉附上我的心头,仿佛,那坟里葬着的是我,或者我的一部分,突然,我好想去那座坟前坐坐,躺躺。
雪亮的车灯刺破黎明前的夜。我凝神细看,竟是前几天我看到的那辆白色救护车!奇了怪了,这辆抓捕逃跑神经病人的救护车怎么跑到了这里?
救护车停在废弃的水塔前,但没有关闭前大灯,那两朵雪亮的灯光就像横扫一切的利剑,想要摧毁这座废弃水塔的利剑。
推开车门下来两个人,还有一条瘦高的狗。走在前面的是徐慎,后面的居然是失联多日的宁远!跟着的狗当然是金毛蝈蝈了。我在水塔的二层惊叫一声:宁远!
我飞奔到宁远跟前,宁远依然穿着他最爱的飞人牌运动鞋,但他却没戴长舌的棒球帽,宁远依然留着小平头,短发根根直立,就像毛茸茸的小刺猬。蝈蝈并不靠近我,在宁远身边蹲下,哈吃哈吃的吞吐着粉红色的舌头,我在距离宁远两步远的地方停住脚步:
宁远,你,回来啦?给你妈说了吗?
宁远只是静静的凝视着我,并不说话。
徐慎递给我一颗香烟,我叼在嘴角,并不点燃,徐慎缓缓吐出烟雾:
小丁,一切都结束了,咱们回去吧!
我从嘴角拿下香烟,捏在手里,一头雾水:
徐慎,什么意思?什么一切都结束了?我跟你回哪去?
徐慎的眼睛隐在蓝色的烟雾之后,莫测高深:
你从哪来就回哪去。
我不是傻子,联想到目前这一切,我瞠目结舌:
徐慎,你,你的意思是说,我就是那个从医院逃跑的病人?,
宁远突然插话:
爸,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陈陌和可可,我也没有叫王天宇的同学,更没有用朱砂泼过可可。
徐慎像是为宁远总结:
宁小丁,这一切不过是你的谵妄!是你分裂出来的产物。
这一切不啻晴天霹雳!这怎么可能!我的脑袋嗡嗡作响,我头疼欲裂,抱着脑袋嘶吼:
这不是真的!不是!那我又是谁的谵妄,这个世界又是谁的谵妄!
我掏出手机给陈陌打电话,话筒里却传来“您拨打的号码不存在,请核实后再拨”。
爸,
宁远指指陵园里那座无字碑,声音低沉,痛苦使他的眼睛更深邃,声音更低沉:
我妈就躺在那里。你杀了我妈,还有那个街头打孩子的男人。
手机在我手里跌落,我心碎欲裂,痛苦使我手足无措,痛苦就像一枚钻头,在我体内旋转着反方向钻,又正方向钻,我胸腹间胀闷无比,我跪在地上,一把扯掉衬衫,纽扣“崩崩”几声,溅落进野草丛,我抬头仰天长啸:
啊!
从救护车上又下来两个带着口罩拿着麻醉枪的大夫,瞄准我,徐慎冲他们摆摆手,但他们并没有收起麻醉枪,依然瞄准我。我凄然一笑:
让我到前妻坟前呆一会。除非我死,不然你们不会带走我的。
我抬头看看天空,此刻起风了,风好像从废弃的水塔处而起,下弦月早已隐去,夜空漆黑一片,但东方贴近地平线的地方已经有了一线如剑似的亮光。我在前妻坟前轻轻躺下,火热的脸颊紧紧贴着无字的墓碑,风势见长,风有了横扫一切的力量,耳畔隐隐传来撕裂声,废弃的水塔在大风中摇摇欲坠,我就像异军突起的猎豹,向着轰然倒塌的废弃水塔飞奔而去,就让我和我的谵妄和这废弃的水塔一起在这黎明到来之前毁灭吧!
但我感觉背后一麻,踉跄着摔倒,轰隆隆一声,废弃的水塔訇然倒塌,只听徐慎惊呼一声:荧光!
我的视线逐渐模糊,耳鸣似千万蝉鸣,失去意识的瞬间,只见三两点黄褐色的荧光闪现,又有更多屁股闪亮的萤火虫从废墟中飞出,盘旋着,经久不散……
作者简介:
袁方华,聊城市作家协会会员。现任职于鲁西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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